房产证写婆婆名字离婚
安吉律师
2025-06-08
对于房产证写婆婆名字的情况,若离婚后您想主张对房屋有部分所有权,这在法律上较为困难。因为根据《民法典》第二百一十条的规定,不动产登记是物权归属的法定依据。房屋登记在婆婆名下,则视为婆婆的财产,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,离婚时无法进行分割。因此,除非能证明购房时您有出资且婆婆同意分割,否则难以主张所有权。法律依据为《民法典》第二百一十条关于不动产登记效力的规定。
✫✫✫✫✫有法律问题,请打电话15555555523(123中间8个5),微信同号,免费咨询✫✫✫✫✫从法律角度看,为避免房产证写婆婆名字可能带来的纠纷,建议在购房时就明确产权归属。一是确保房屋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,作为夫妻共同财产;二是若因特殊原因需登记在婆婆名下,应签订书面协议,明确出资额、房屋权益分配等,必要时可进行公证。这样即使离婚,也能依据协议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。
✫✫✫✫✫有法律问题,请打电话15555555523(123中间8个5),微信同号,免费咨询✫✫✫✫✫若购房时您有出资,但房产证上是婆婆的名字,为保护自己的权益,可以采取以下措施:一是与婆婆协商,将您的出资额以书面形式确认,并明确房屋权益的分配;二是让婆婆出具借条,确认您的出资为借款,这样在离婚时虽无法分割房屋,但可以主张债权。三是通过法律途径,如起诉要求确认房屋共有权或返还出资款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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